当前位置: 首页 >政务公开 >政策文件

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(2020年)

【发文机关】商务部 海关总署

【标  题】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(2020年)

【发文字号】公告2019年第65号

【成文日期】2019-12-31

【发布日期】2019-12-31

 

 

 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》《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》《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》《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》《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规章,现公布《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(2020年)》,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。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7号同时废止。

 

 

           商务部  海关总署

2019年12月31日

 

 


  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(2020年)


关闭 打印
上一篇: 《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》
下一篇: 没有了